歐盟執委會已宣布台灣正式加入「歐盟數位新冠證明」系統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8日起開放有出國需求的民眾申請「數位新冠病毒(COVID-19,2019冠狀病毒疾病)健康證明」。該如何申請使用?入境哪些國家適用?
指揮中心說明,由於歐盟為世界重要國際聯盟,「歐盟數位新冠證明」系統目前已有60國加入,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、33個非歐盟會員國;美國已公開接受旅客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供入境查驗,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之數位新冠證明互通,因此持我國數位證明於國際旅行己不限上述的60國。
一、可申請數位證明有哪些
本數位證明提供所有於國內接種疫苗或進行PCR檢驗者自行下載,
二、如何申請
初期限持有有效護照者,申請方式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,網址為:https://dvc.mohw.gov.tw,將於28日上午8時開放申請。
三、申請條件為何
只要在國內接種疫苗或進行PCR檢驗者,且持有有效護照者,均可下載,不限本國人或外國人,若是在國外打疫苗就無法下載。
四、認證方式
國人:
1、身分證號+健保卡號+有效護照號碼;
2、FIDO(為安全且便利的生物辨識方式,提供指紋或臉部辨識登入)+有效護照號碼;
3、自然人憑證+有效護照號碼。三種方式擇一。
外來人口:
1、統一證號+健保卡號;
2、統一證號+入出境證號;
3、統一證號+護照號碼。三種方式擇一。
五、接種疫苗、檢驗後多久,可申請到數位證明
建議施打疫苗後隔2日以上申請,採檢則建議核酸檢驗紙本報告取得後隔天再申請。
六、若數位證明與實際接種、檢驗情形不符?
持原始接種或檢驗紀錄及身分證明文件,向所在地衛生所、健康服務中心或原接種、檢驗院所申請更正,資料更正後,可以於1.5日後再申請。
七、數位證明是否要列印成紙本
指揮中心表示,實際使用時,出示紙本或行動載具中的QR code都是可接受的方法,查驗人員掃瞄QR code後會出現不同顏色的號誌表達接受與否。但各國或不同場所仍可能有不同方式驗證,請民眾特別提醒留意。本數位證明優先提供民眾出國使用,至於國內何時開放使用,再由疫情指揮中心另行發布。
八、數位證明是否可重複請領
可以重複請領,遵循申請步驟並妥善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