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生照過來!政府補助開放申請,勞動部針對青年推出「111青年尋職津貼計畫」正式開跑,符合資格最高可領3.2萬元的求職津貼!
以下整理適用對象、補貼標準及金額、申請方式一次看!
一、適用對象
本國籍20歲至29歲的未就業青年,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:
1.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(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)。
持教育部、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。
2.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,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,並於110年8月16日(含後)退役。
二、補貼標準及金額
青年完成求職準備及參加計畫期間,最多發給上限為4次,總共累積最高可拿到3.2萬元。
第1次(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):
至少完成1種「職業心理測驗」,或於勞動力發展數位平台「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」至少完成1門線上課程,於本計畫線上申請專區上傳申請文(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之起始日),可申請尋職津貼 2000 元。
第2次(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):
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,進行2次以上求職,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後,上傳2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,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。
第3次(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):
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,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,進行3次以上求職,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,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,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。
第4次(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):
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,且第61日至90日內,進行3次以上求職,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,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,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。
三、補貼申請方式
青年於參加計畫期間,依規定備妥申請文件於台灣就通網站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,經分署審查通過,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。
此外,勞動部還推出「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」:
一、適用對象
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,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:
1.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
(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)。
2.持教育部、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。
二、獎勵資格
依法參加就業保險,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,並前往台灣就業通網站本計畫專區登錄參加,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:
1.111年6月15日至111年9月30日間受僱就業,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(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)。
2.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,且於111年6月15日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(自111年6月15日起算)。
3.青年於112年6月30日(含)前退役,而未能於111年9月30日前受僱就業,但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,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(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)。
三、獎勵標準
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,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;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,加發1萬元,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。
四、獎勵申請方式
青年受僱滿90日起90日內,備妥申請書等文件,以下列任一方式提出申請:
1.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。
2.以自行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,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。
分署審查通過後,依青年受僱期間發給就業獎勵,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。
資料來源:風傳媒、勞動部